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构建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设和谐宜居小区,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以下称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2、法律主观: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3、年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分负责全国财产结算活动的监督结算工作;业主年会形成小区全体业主大会;同一物业结算区内的业主,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召开业主年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4、要公示的,以宁波为例: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5、物业法2021新规制定了为房屋所有者服务、维护物业公共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小区公共财产安全等一体化综合服务的标准。物业法2021新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3年8月23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物业管理活动。
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2、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绍兴市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3、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所示2021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分为以平方米为单位四个档次。第一个档次是每平方米1元一个月,这个收费标准要求小区有不少于两个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并设有专人24小时值勤。二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75元/月,其中不少于一个体育活动场地。
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2、为了规范市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益,提升居民生活与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衢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衢州市区(包括柯城区和衢江区)的物业管理。
3、在衢州市区,如果业主选择不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而是实行自我管理,他们需要遵循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七章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业主自我管理的执行依据。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三)
1、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条例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2、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3、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进行前期管理。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4、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2、第五十条 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委托管理的,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确定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转让或者以出租、挂靠、外借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标准与服务项目、服务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温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可以实行分项目收费试点,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收费公开透明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