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200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此次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改革的内容非常丰富,本文摘取改革的主要内容并予以解读。 明确商事登记、商事主体等基本概念。
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在河道管理区域内的禁止行为,旨在维护河道的正常功能和生态环境。首先,任何设置在河道中可能阻碍洪水畅通的物体,如障碍物或围垦种植的植物,都是严格禁止的,以确保洪水的顺畅流动。
建国以来与房地产有关的所有法规及颁布时间
在房产登记制度方面,当完成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 普查(1985年)之后,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6年2月5日发出《关于开展城镇房产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 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98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国以来第一次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核发全国统一格 式的房屋所有权证。
中国现行法律有240余部门(2011年以后的新法如:精神卫生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少条就数不清了,以下是相关资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主要政策如下:过渡时期总路线 (一五计划,三大改造)。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经济调整阶段(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改革开放(改革农村和城市,改变了经济结构。和经营方式,开放沿海,经济特区)。92年改革开放深化,破除姓资姓社问题,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