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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地产资金监管政策(南宁房地产资金监管政策文件)

合肥预售房资金监管账户比例

如预售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的监管比例调整为15%。据悉,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监管银行,设立监管账户,不得选择已被监管处暂停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监管银行。一个监管账户可以对应一个预售楼幢,也可以对应多个预售楼幢。一个监管账户对应多个预售楼幢的,应当属同一施工标段,且竣工交付时间基本相同。

从各地发布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来看,预售资金“节点管理”监管更加细化,部分城市取消了差别化资金监管,全部采用最高监管比例,充分保障交房质量。

根据要求,缴存人购买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缴存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该套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得转入其他账户。

广西南宁开展住房团购活动:保价3个月,逾期半年未交房可退

南宁住建局称,本次团购活动有“三个保障”:一是项目交易价格保价3个月;二是购房交易资金100%纳入资金监管账户;三是承诺逾期6个月仍无法交房的,可无理由办理退房退款。

为稳住市场需求,9月28日南宁还开展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团购月活动,十二家房企共同承诺书,购房交易资金100%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纳入政府监管;项目交易价格保价3个月;逾期6个月仍无法交房的,无理由办理退房退款。

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各地虽存在差异,但核心内容大致相似,旨在确保购房款项安全和项目资金使用透明。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变更开户信息时,需向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办理手续。预售资金需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购房人需通过指定渠道将款项存入。

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预售资金监管成为焦点,显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力度越来越严厉。此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职责覆盖了从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监管,到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权属登记、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以及房屋安全监管、房产资金监管等多个方面。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管理房地产开发,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物业管理,管理直管公房,监督房屋使用安全,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以及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等。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分工明确,各科室职责如下:办公室: 主要负责全市房产行业发展规划,行政事务协调,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对外联络,信访接待,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管理,以及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

房地产秩序综合整治、指导住宅产业化管理、指导商品房销售情况统计等,增挂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有: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直管公房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白蚁防治以及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南宁:小部分房产项目存停工逾期交付风险,风险项目已实施重点监管

澄清公告显示,针对小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停工、逾期交付等风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城区两级重点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制定风险项目“一楼一策”,千方百计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

凤凰网房产讯 2月2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实行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工程复工实行企业承诺制,在复工前项目部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自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复工。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收到的购房定金、预付款、保证金、房价款等款项。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工作,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具体执行。

南宁新版购房合同:想烂尾?不如想想去火星!

1、若买受人将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不仅会影响合同网签备案,还会存在延期交付甚至烂尾风险,如买受人发现转款帐户信息与指定的监管帐户信息不一致,有权拒绝付款。